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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6-11 10: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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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电梯如何自救
如果突然被困在了电梯当中,千万不要慌张,可用电梯内的电话或对讲机向有关方面求救,还可按下标盘上的警铃报警。困在电梯里的人无法确认电梯的所在位置,因此不要强行扒门,这样会带来新的险情。电梯顶部均设有安全窗,该安全窗仅供电梯维修人员使用,扒撬电梯轿厢上的安全窗,从这里爬出电梯会更加危险。拍门叫喊,或脱下鞋子,用鞋拍门,发信号求救。如无人回应,需镇静等待,观察动静,保持体力,等待营救,不要不停呼喊等营救。
电梯下坠时保护自己的最佳动作
不论有几层楼赶快把每一层楼的按键都按下。
第一、如果电梯里有手把,一只手紧握手把。
如果突然被困在了电梯当中,千万不要慌张,可用电梯内的电话或对讲机向有关方面求救,还可按下标盘上的警铃报警。困在电梯里的人无法确认电梯的所在位置,因此不要强行扒门,这样会带来新的险情。电梯顶部均设有安全窗,该安全窗仅供电梯维修人员使用,扒撬电梯轿厢上的安全窗,从这里爬出电梯会更加危险。拍门叫喊,或脱下鞋子,用鞋拍门,发信号求救。如无人回应,需镇静等待,观察动静,保持体力,等待营救,不要不停呼喊等营救。
电梯下坠时保护自己的最佳动作
不论有几层楼赶快把每一层楼的按键都按下。
第一、如果电梯里有手把,一只手紧握手把。
第二、整个背部跟头部紧贴电梯内墙,呈一直线。
第三、膝盖呈弯曲姿势。
说明:因为电梯下坠时,你不会知道它会何时着地,所以第一点是为了要固定你人所在的位子,以致于你不会因为重心不稳而摔伤;第二点是为了要运用电梯墙壁作为脊椎的防护;而第三点是因为韧带是唯一人体富含弹性的一个组织,所以借用膝盖弯曲来承受重击压力,比骨头来承受压力来的大。
说明:因为电梯下坠时,你不会知道它会何时着地,所以第一点是为了要固定你人所在的位子,以致于你不会因为重心不稳而摔伤;第二点是为了要运用电梯墙壁作为脊椎的防护;而第三点是因为韧带是唯一人体富含弹性的一个组织,所以借用膝盖弯曲来承受重击压力,比骨头来承受压力来的大。
电梯常识:
政策法规:
小区电梯惊魂
首科花园:
1、六旬老人电梯内坠亡——事发丰台首科花园小区 电梯工施救一同坠下受重伤
2、C6电梯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背后
3、天灾还是人祸?--c6电梯事故之我见
莱镇香格里:
1、6月7日夜12时左右,随着一声巨响,莱镇香格里三号楼电梯坠落,整个楼都在晃动。请珍惜生命的邻居在未确认电梯安全之前远离电梯。请勿全家人同时乘坐电梯,避免悲剧发生。物业给个说法吧。电梯不换的话,我永远不坐了。电梯坠落的前几天,一直晃悠,感觉不对,其他楼有相同现象的邻居,一定注意安全。
2、今天凌晨,莱镇三号楼2单元的电梯坏了
荣丰2008:
D1的业主,对中间电梯每隔几层便响一声,左边电梯经常无缘无故的停在某一层,有什么看法吗。我发现大家对这好像都习以为常了,但是我总觉得无缘无故的响,肯定有问题,现在没问题是因为没有累积到一定的疲劳强度,一旦有一天到了一定的耐用极限,那就很危险了。大家可以看看我下面的链接,荣丰都是高层,电梯关乎生命啊
1、六旬老人电梯内坠亡——事发丰台首科花园小区 电梯工施救一同坠下受重伤
2、C6电梯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背后
3、天灾还是人祸?--c6电梯事故之我见
莱镇香格里:
1、6月7日夜12时左右,随着一声巨响,莱镇香格里三号楼电梯坠落,整个楼都在晃动。请珍惜生命的邻居在未确认电梯安全之前远离电梯。请勿全家人同时乘坐电梯,避免悲剧发生。物业给个说法吧。电梯不换的话,我永远不坐了。电梯坠落的前几天,一直晃悠,感觉不对,其他楼有相同现象的邻居,一定注意安全。
2、今天凌晨,莱镇三号楼2单元的电梯坏了
荣丰2008:
D1的业主,对中间电梯每隔几层便响一声,左边电梯经常无缘无故的停在某一层,有什么看法吗。我发现大家对这好像都习以为常了,但是我总觉得无缘无故的响,肯定有问题,现在没问题是因为没有累积到一定的疲劳强度,一旦有一天到了一定的耐用极限,那就很危险了。大家可以看看我下面的链接,荣丰都是高层,电梯关乎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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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6-11 10: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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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5 号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3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王岐山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电梯的生产
第三章 电梯的使用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 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 本市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
第二章 电梯的生产
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并保证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第十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时,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做好自检记录。
第十一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二)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五)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六)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执行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做好记录;
(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第十四条 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中,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安装项目资格;从事电梯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资格。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持证。
第三章 电梯的使用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四)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
第十六条 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不得购置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电梯;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第十八条 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在用电梯停用拟超过15日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停用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
电梯报废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报废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第十九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监督检验。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在用电梯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
(三)监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四)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遇有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运行和电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二条 电梯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二)强行扒撬电梯层门、轿门;
(三)在电梯内蹦跳、打闹;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电梯;
(五)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
(六)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
(七)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乘客应当通过报警装置与电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服从指挥。
第二十三条 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所需费用,由电梯的所有权人承担。
电梯的所有权人将电梯交付他人使用管理的,应当与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出资义务。
居民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所需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二十四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和便民原则,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检验检测的结果负责。
第二十六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还应当一并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电梯检验检测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5日内向电梯使用单位作出书面答复。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或者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申请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
第二十八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第三十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属实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另行指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该单位电梯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第三十二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电梯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还应当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第三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存在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将转交情况告知报告单位。
第三十五条 电梯发生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电梯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将全市在用电梯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未持证进行作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相关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违反第(三)、(四)、(六)项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数额罚款: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不能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的,处2000元罚款;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未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处500元罚款;
(三)违反第(六)项规定,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的,处50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电梯使用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电梯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检测、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或者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由于上述违法行为给电梯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居民家庭自用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和检验检测,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1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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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6-11 10: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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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梯:按钮别多按 不要倚靠门
等候电梯时有人总是反复按动上行或下行按钮,还有人喜欢倚靠在门上暂时休息,有的则会拍打梯门。殊不知反复按按钮会造成电梯误停,既耽误时间还可能造成按钮失灵。而倚靠、手推、撞击、脚踢、撬门会影响层门开启或因层门误开不留神而坠入井道。
进出梯:关门别伸手 雨具别带入
电梯门正在关闭时,外面的乘客会用手、脚、棍棒等物品阻止关门。专家建议您最好等待下次或者请电梯内部的乘客按动开门按钮使层门重新开启。电梯内的人也不要伸手伸脚、探头探脑,更不能将携带的物品放在间隙处阻止梯门关闭。
下雨天不要将滴着水的雨具带入电梯,否则不仅会弄湿地板,而且水顺着缝隙进入井道还可能造成短路。
梯内:掉落硬币得告知
在电梯停靠过程中有时会有硬币、果皮等东西落入了电梯门和井道的缝隙中,应立即告知电梯专业人员协助处理。
电梯运行过程中,乘客不要用手扒电梯门,一旦扒开门缝,电梯会紧急制动,乘客将被困其中。
发生意外: 及时报警 沉着应对
突然停止。如果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停下来,首先是不要慌乱,应通过电梯里的报警装置、警铃按钮与电梯值班人员联系,等候维修人员,切忌强行扒开电梯门或者企图从安全窗爬出。
被困。乘客如被关在电梯内,不要担心连接轿厢的钢丝绳会断,一般的电梯都设有至少4根钢丝绳,电梯不会轻易掉到井道里。此时要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配合行动。
停电。电梯在运行中突然遇到停电或线路有故障时电梯会自动停止运行,不要担心有危险,应使用报警装置告知值班人员。
异响。如果在运行中感到电梯突然震动或听到异常声响,乘客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继续乘梯,在就近层站撤离后,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前来修理。发现电梯门没有关闭仍能启动时,也应立即停用。
蹲底。蹲底是电梯的轿厢因控制系统完全失效而错过首层平层而直接向下行驶到底坑。如果层站与底坑接近,即便开关失灵,在缓冲器的保护作用下电梯下滑速度较缓,不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如果电梯突然从高层下落时轿厢内有货物,应将其扶好;身体呈半蹲姿势,将可能造成的伤害减到最低。有小孩时大人要把小孩抱在怀里。
火灾。发生火灾时,乘客应该尽快从最近的安全楼层撤离。井道或电梯内突然失火时,乘客要在就近层站尽快离开。
专家提示,等候电梯时,不要反复按动按钮或倚靠在门上。
等候电梯时有人总是反复按动上行或下行按钮,还有人喜欢倚靠在门上暂时休息,有的则会拍打梯门。殊不知反复按按钮会造成电梯误停,既耽误时间还可能造成按钮失灵。而倚靠、手推、撞击、脚踢、撬门会影响层门开启或因层门误开不留神而坠入井道。
进出梯:关门别伸手 雨具别带入
电梯门正在关闭时,外面的乘客会用手、脚、棍棒等物品阻止关门。专家建议您最好等待下次或者请电梯内部的乘客按动开门按钮使层门重新开启。电梯内的人也不要伸手伸脚、探头探脑,更不能将携带的物品放在间隙处阻止梯门关闭。
下雨天不要将滴着水的雨具带入电梯,否则不仅会弄湿地板,而且水顺着缝隙进入井道还可能造成短路。
梯内:掉落硬币得告知
在电梯停靠过程中有时会有硬币、果皮等东西落入了电梯门和井道的缝隙中,应立即告知电梯专业人员协助处理。
电梯运行过程中,乘客不要用手扒电梯门,一旦扒开门缝,电梯会紧急制动,乘客将被困其中。
发生意外: 及时报警 沉着应对
突然停止。如果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停下来,首先是不要慌乱,应通过电梯里的报警装置、警铃按钮与电梯值班人员联系,等候维修人员,切忌强行扒开电梯门或者企图从安全窗爬出。
被困。乘客如被关在电梯内,不要担心连接轿厢的钢丝绳会断,一般的电梯都设有至少4根钢丝绳,电梯不会轻易掉到井道里。此时要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配合行动。
停电。电梯在运行中突然遇到停电或线路有故障时电梯会自动停止运行,不要担心有危险,应使用报警装置告知值班人员。
异响。如果在运行中感到电梯突然震动或听到异常声响,乘客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继续乘梯,在就近层站撤离后,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前来修理。发现电梯门没有关闭仍能启动时,也应立即停用。
蹲底。蹲底是电梯的轿厢因控制系统完全失效而错过首层平层而直接向下行驶到底坑。如果层站与底坑接近,即便开关失灵,在缓冲器的保护作用下电梯下滑速度较缓,不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如果电梯突然从高层下落时轿厢内有货物,应将其扶好;身体呈半蹲姿势,将可能造成的伤害减到最低。有小孩时大人要把小孩抱在怀里。
火灾。发生火灾时,乘客应该尽快从最近的安全楼层撤离。井道或电梯内突然失火时,乘客要在就近层站尽快离开。
专家提示,等候电梯时,不要反复按动按钮或倚靠在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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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6-11 1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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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所乘电梯是否安全?乘客乘电梯,首先应看看电梯里有没有挂“安全检验合格”的不锈钢牌子;其次看上面有没有电梯的注册号、注册机构、检验单位、检验有效期4项。过了有效期属无证运营。这是最要紧的。乘客遇见不亮证或无证使用电梯的,都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
新《条例》对电梯安全运行有什么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条例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和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电梯安装单位在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应当服从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电梯井道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隔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
万一电梯发生故障中途卡住,乘客怎么办?首先要保持镇静,失铃呼救或大声呼救都可以,电梯里应该都有警铃之类的警报器。好的电梯里还有远程监控设备,维修人员会通过通话设备安抚乘客。最重要地是乘客不要自己拉门,自己跳下来,自救是很危险的,最安全的是他救。
新《条例》对电梯安全运行有什么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条例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和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电梯安装单位在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应当服从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电梯井道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隔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
万一电梯发生故障中途卡住,乘客怎么办?首先要保持镇静,失铃呼救或大声呼救都可以,电梯里应该都有警铃之类的警报器。好的电梯里还有远程监控设备,维修人员会通过通话设备安抚乘客。最重要地是乘客不要自己拉门,自己跳下来,自救是很危险的,最安全的是他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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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既然是隐患,我们就有能力在安全隐患处于"安全期"时采用相应措施和方法将它们消除。电梯事故的发生看似偶然,实则有其必然性。比如坠落事故,许多事故类型、发生原因都基本相同,都是在层门可以开启或已经开启的状态下,轿厢又不在该层时,误入井道造成坠落事故,如能吸取经验教训,改进电梯的配套设备使其始终保持安全状态,只有轿厢停在该层时,该层层门方能被打开,可避免和降低此类事故的发生。
在目前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对应电梯安全措施新的安全理念是:
当打开电梯轿厢非所在层层门,操作者处于一种有可能误入坠落井道的情况下,电梯系统应当在该楼层附近发出讯响,同时打开井道灯,用于提示当事人当前所处的危险状态,防止人员坠落井道事故的发生;
开门情况下,即使是在门锁安全链路被短接,电梯轿厢的运行只能是在维修人员控制下,以检修速度移动,需要采用冗余措施来保障乘客及检修人员不被轿厢所剪切;
一旦发生不可控制的开门溜梯时,作为一种安全的补救措施,电梯系统应当在其初期能够发出讯响,提示相关人员注意到电梯当前的危险状态;
当电梯轿厢到站开门,平层超差超过国家标准一倍时,电梯能够自动置于停止状态而不再继续运行,并且及时发出讯响来提示人员注意:一是防止进出电梯轿厢人员被高出的地坎所绊倒,另外也提醒管理、维修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整和维修;
当人员打开层门进入井道时,控制系统自动解除其电梯快速运行的条件,轿厢只能够在操作人员控制下以检修速度运行,避免轿厢(对重)对维修及检验人员的伤害,直至当所有电梯层门关闭并且在机房进行人工复位操作之后,轿厢方能够快速运行。
电梯"吃"人猛于虎,电梯事故能引发我们这些安全工作者的冷静思考,电梯安全不可儿戏对待,消除电梯隐患必须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决不能等发生了事故后才痛定思痛的"重视"、出了人命才亡羊补牢的"整改".安全无小事,电梯安全,警钟需长鸣!
在目前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对应电梯安全措施新的安全理念是:
当打开电梯轿厢非所在层层门,操作者处于一种有可能误入坠落井道的情况下,电梯系统应当在该楼层附近发出讯响,同时打开井道灯,用于提示当事人当前所处的危险状态,防止人员坠落井道事故的发生;
开门情况下,即使是在门锁安全链路被短接,电梯轿厢的运行只能是在维修人员控制下,以检修速度移动,需要采用冗余措施来保障乘客及检修人员不被轿厢所剪切;
一旦发生不可控制的开门溜梯时,作为一种安全的补救措施,电梯系统应当在其初期能够发出讯响,提示相关人员注意到电梯当前的危险状态;
当电梯轿厢到站开门,平层超差超过国家标准一倍时,电梯能够自动置于停止状态而不再继续运行,并且及时发出讯响来提示人员注意:一是防止进出电梯轿厢人员被高出的地坎所绊倒,另外也提醒管理、维修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整和维修;
当人员打开层门进入井道时,控制系统自动解除其电梯快速运行的条件,轿厢只能够在操作人员控制下以检修速度运行,避免轿厢(对重)对维修及检验人员的伤害,直至当所有电梯层门关闭并且在机房进行人工复位操作之后,轿厢方能够快速运行。
电梯"吃"人猛于虎,电梯事故能引发我们这些安全工作者的冷静思考,电梯安全不可儿戏对待,消除电梯隐患必须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决不能等发生了事故后才痛定思痛的"重视"、出了人命才亡羊补牢的"整改".安全无小事,电梯安全,警钟需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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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6-11 11: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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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0日北京市刚颁布了<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文件规定“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电梯出问题人命关天,一定要向质监局举报,一旦查出问题会重罚责任单位(咱们这的电梯责任单位应该是正在积极收取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好像是要处以5000元--50000元的罚款。 今年4月10日北京市刚颁布了<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文件规定“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电梯出问题人命关天,一定要向质监局举报,一旦查出问题会重罚责任单位(咱们这的电梯责任单位应该是正在积极收取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好像是要处以5000元--5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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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故障,被困其中,我们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