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2008-4-2 20:56:19
法官宋鱼水判信息产业部信息中心败诉
金海群岛广告公司委托本所律师将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中心推上了被告席。虽然此次涉案金额不足40万,但此案却非同小可,这是一家外国人投资的私营企业同国家部级机关之间的博弈,其难度可想而知。 
    金海群岛广告公司的老总对此役的取胜未抱希望,只想试试看能否尽量挽回损失。而本所律师通过细致了解案情,分析了双方各自掌握的材料信息,对胜诉有了足够的信心。
    原来,原告与被告于近年签署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合作编撰一份信息资料,由被告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相关的统计资料,并指专人于工作进程中负责答疑;原告金海群岛公司付给对方25万元的信息顾问费。原告诉称,被告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要求被告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而被告却否认自己违约,并举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已严格履行了合同,按时给原告方提供了相关的信息数据,声明拒绝赔偿。
    在庞杂的信息中,本所律师仔细分析原告遭受损失的原因之后,敏锐的捕捉到问题的关键:虽然被告一再称已向原告提供了所需资料,但其资料未达到相关标准,大量数据已过要求期限。对原告来说,这些资料已失去应用价值。因此本所律师指出:被告“未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及有关资料”,有违约责任。被告当庭无可辩驳。
    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多次开庭审理后,以法官宋鱼水为审判长的合议庭综合考虑双方的陈述及相关证据,最终认定:被告信息中心承担违约责任,判决被告退还原告20万元信息费。金海群岛广告公司为此一直聘请本所律师为其常年法律顾问。
    朝阳区望京科技园众运大厦A座306室 北京市亚奥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8600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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