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同意城乡建设部长姜伟新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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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毫不怀疑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长”姜伟新要帮助全国人民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决心和动机,但是,对于在他领导下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否能够有效解决中国的住房问题却深表怀疑,因为姜大人的大多观点是陈旧而错误的,在错误观点的指引下,不可能有正确的结果。
计划目标模棱两可,缺乏实施和监督的标准
首先,姜部长说:“要多种途径改善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棚户区的改造步伐,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的环境整治”。这哪里是施政刚要,分明是空洞无物的政治口号,这样的不具体、无原则,让我们日后如何监督?国务院如何衡量你的工作业绩?说了和不说没有什么区别?我们不需要知道你加快还是降低“步伐”,我们不关心“制度”,我们管不了“旧城改造”,我们只要求有住的起的房子,别总是说那些没用的!对比香港、新加坡的“每年建设××万套,满足××家庭需要,用××年时间使××%的居民拥有自己的住房”的具体、实惠而且便于监督的承诺,姜部长的话是不是太没内容了?大家要听的是多长时间内建多少廉租房,多少经济适用房,满足多少人的居住要求,房价稳定在多少?
23年来地产的不健康,姜部长有相当责任
其次,23年前,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小组‘组长’”,姜伟新曾到香港调研“居者有其屋”。其结果是23年后的今天,大陆的住房矛盾仍然比香港等地尖锐许多。反思我国目前的住房问题,许多学者认为:香港的住房问题比较和谐,但是有两面性,而我们在学习香港的时候,只是学会了坏的一面,好的一面被坚决的摒弃了。相信这里面有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私心作祟,但是,作为当初赴港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小组”没有能够给出中央一个完整的、“两面性”的建议恐怕难辞其咎。
不承认现在有问题,就意味着没有问题需要解决
第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姜伟新说:“现在总体上看还是比较正常的”。众所周知,房价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最重要障碍之一,作为土地公有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国,房价与收入比已经远远超出联合国标准,比国际认可的最高标准也高出了一两倍,在高房价已经如同“黄世仁”一样欲将老百姓逼死的时候,姜部长还说“总体上看还是比较正常的”,也许姜部长确实觉得以自己的收入在北京买房还可以吃得消,可是就全国普通大众而言,房价真的是太不正常了。这样的说法是对目前房屋市场的肯定,既然“肯定”就不可能有什么大的调整,既然不做大的调整,就不可能对现状有什么改变,也就意味着我们对新部长可以报什么期望了,按部就班就可以了。
把握不了工作重点,问题不可能得到解决
第四,姜伟新还说:“廉租保障的比例划到什么程度,既解决当前困难群体的住房困难,又要与将来市场化的方向一致,这确实是一个挺难的问题”。姜部长的意思是不是说不允许中国的廉租房达到如同香港一样的50%的比例,因为那样的话,政府卖地就赚不了几个钱了,我们现在不做猜测。然而,无论廉租房比例到什么程度,目前我们要做的是如何大力建设的问题,而不讨论比例的问题,因为我们目前还没有“比例”,即使仅有的几套廉租房还是给了公务员的、作为过渡房存在的,那些房和香港的面对普通公众的廉租房风马牛不相及。
如果一个人瘦到处于饿死的边沿,我们能做的是给他吃的,让他活过来,健康起来,而不是讨论他是身高体重比例关系,将来他应该如何控制体重,如何锻炼身体。因此,就算目前毫无节制,大力发展廉租房三五年,在姜部长的任内也不可能出现廉租房比例失调的问题,大力建设三五年之后再讨论“比例”问题一点都不迟。如果堂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在目前廉租房房源奇缺几乎为“0”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大力推进建设,而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研究“廉租保障的比例”学术机构,廉租房就永远都是用嘴巴给大众描绘的一个纸上烧饼。
以点盖面,客观性不足
第五,姜部长还说:“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个大学毕业生也要工作几十年以后才能够买一套房,我们为什么一毕业就要买一套房”?这句道听途说的话居然被姜部长拿来说事,更让人觉得看不到希望。因为,没有任何统计资料说明中国刚毕业的学生买房的需求和比例都比国外多,甚至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说明中国大学生毕业后的置业年龄、结构、区域、价格等数据,单凭“某个中国大学生”比“某个外国大学生”买房早了一些就来证明中国住房问题的“矛盾突出”,这实在不客观,我觉得这样讲话最根本的动机是转移矛盾,对不解决问题或者把问题搞的更糟糕提前寻找借口,个别开发商高喊“钉子户”推高了房价我们可以理解,但是这样的以点盖面,以特例代表趋向的偏激之言不应该出自部长之口,这样的捕风捉影言论显然不合适。
避重就轻,抓芝麻丢西瓜
第六,姜伟新还说,“农民住房问题,目前最值得研究的是那些在城市买了房,但在农村保留了土地、房子的那部分人,如何来协调?怎么来研究处理?”。其实,这个问题很不重要,既然在城市允许一个人拥有无数套住房(只是在第二套以上的房子上采取了经济手段,但是没有禁止),干吗拿农民当挡箭牌?这是对农民的歧视。顺便在这里说一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前最应该做的此类问题是: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房的拥有者如果还拥有其他住房怎么办?他们在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之后如果又购买商品房,那怎么处理?经济适用房的拥有者因婚姻关系的改变而产生一家拥有两套经济适用房,是否应该将经济适用房退还政府?经济适用房是否允许买卖?是否应该打破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层层限制,让他变成公众的希望,而不是特定人群的福利?如何防止让它成为孳生腐败的温床?
一件事情最后是否会成为好事情,不仅与动机有关,更重要的是对问题的认识和操作的过程,如果对中国目前房地产的问题认识不清或故意混淆视听,那问题就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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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一戈 于2008-3-27 11:51:06 编辑过,共被编辑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