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新闻评论
1楼 2008-5-11 11:29:56
新闻评论
负责任的禅城区法院依法向折迁片区发了公告,希望有利害关系的居民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参加诉讼

公告大概是这样写的: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保元、王保林、严小玲、朱伟彬诉讼被告佛山市建设局不服拆迁具休行为纠一系列案,因与本系列案讼争的具体行政行为佛禅房拆许字(2007)第1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和佛禅告字[2007]第19号《房屋拆迁公告》有利害关系的人不限于本案上述四位原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所有与本系列案讼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关的利害公民或其它组织都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免费)。………...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保障案件顺利审结……..…现本院依法发出公告……….等 等 ……..。



法院电话:83218694 联系人:田媛






昨天已经有部分拆迁居民依法向禅城区法院提交申请书和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现禅城区法院行政庭同意在5月12日(即最后一日)上午9点30分至10点30分在法院接受拆迁居民的申请。切记要带房产证、身份证原件给法院核对,



申请书是这样写的:



参加行政诉讼申请书



禅城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原告周保元、王保林、严小玲、朱伟彬诉讼被告佛山市建设局不服拆迁具休行为纠一系列案,因本人与本系列案讼争的具体行政行为佛禅房拆许字(2007)第1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和佛禅告字[2007]第19号《房屋拆迁公告》有利害关系。为了行使我本人的诉讼权利,根据相关法规,现我本人向贵院提出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本系列案诉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人住所: 电话:



2008年5月 日
正在载入用户签名信息...
工具箱 [编辑]
主题: 新闻评论
本论坛不允许游客匿名发帖,请您登录后再发表。
登录搜房网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