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3年行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

发表于2023-07-22
标签:建设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全面净化教育领域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行风专项治理工作。为有效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用,现将专项治理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限   

      2023年7月21日——8月31日(法定工作日)

二、受理范围

1.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2.教师招聘、职称评审等违规行为;

3.教育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违规行为;

4.各类违规招生与办学行为。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本溪市教育局:42805921

平山区教育局:42371370

明山区教育局:43887230

溪湖区教育局:43170300

南芬区教育局:42554100

本溪县教育局:46810010

桓仁县教育局:48837597

2.举报邮箱:

bxjyjjgdw@163.com

四、举报须知

1.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2.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注: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行为,属于诬告陷害)。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如实举报反映或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本溪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