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地眼前划过你的脸。
经年没有去看你,你在怪我,是不是。
如果不是女友突然地那么一问,我还是来不及去想你。我觉得,不想你,才是最想你。
女友问,被子,你难道就从来没有过和某男结婚的打算吗。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拥有很纯净的灵魂。
而我不行,我不是,我的七情六欲太OPEN,我太容易受到外界波动感染。太容易打开来,太容易记得。太容易厌倦。厌倦。
看一个灰色作家的书。
我只是猜测,她的少年,青年,未长成的那段时间,一定过的不尽人意,苛刻一点来说,她一定是在底层社会打滚摸索了太久。
不得不不承认,她有一些天分,一些,快尽了。
她曾经告诉我,她从来不看国内作家的任何作品。当时她的语气清晰而决然。那时我相信。
而后陆续在她的文字里我发现隐藏的很好的黄碧云的痕迹。
她一定熟读且深爱黄碧云,一定。
但是我喜欢她的谎言。不撒谎的女人是不可爱的。
在日后再看她的字,越来越华丽的疼痛。她曾经所写的那些,不是她的生活方式。
当然她绝对不是炫耀。我以为,是她的意想。翻来覆去,都是这些那些道具,组合不出新鲜的画面,使我厌倦。
厌倦。
记得上次回昆明。打电话给女友。女友说她的烟尽了,特别难受。又是凌晨那样的夜,小县城里没有24H的便利店,已经买不到。不知道怎么熬。
我对于她一向是宽容的。吸烟不好这句话我从来不对她说。
她喜欢怎么样都是她自己的事情。
我说明天我去买云烟寄给你。
她报上地址。
末了还交代一句,千万别给我红塔山。
云烟便宜,经济实惠,又好抽。问她喜欢白云还是红云。我家昆明卷烟厂有亲戚。
她说,红的吧。喜气。
我从来没说我是一个会不渝的女人。
身体和心分开放,就似现金和存折分开放是一个道理,保险,有些微安全感。
要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对他忠诚吧。
一般在未得到之前,是肯花些心思和精力,觉得其乐无穷。
节奏不能太快。
同样男人对女人也是一样的吧。过程是一样的。想法是一样的。只是有的人聪明,只做不说。有的人傻,没做就说了。
好男人和好的鞋子是一个道理,穿回家,家里有喜欢的东西才会愉悦,对于喜欢的事物,要随时随地的收集。
女友问,被子,你可是受过什么创伤。这话也许不该问,但是,又忍不住。
我说是,我曾经离婚三次,被男人始乱终弃,伤心欲绝,准备削发为尼。
她骂我,去,德行。
我笑。
结婚?
怎么说呢。是有过这个打算的,我相信每个女人,包括Lesbian,都有与其喜欢的人天长地久的念头吧。
可是,我最初最想嫁的那个人,他没有娶我。
那年我二十一,在杭州莫干山路的电台实习,做金融版块。
成日与银行和信托打交道。
组长在百乐门定了位置,我们去看歌舞表演。我记得,那年还没有金碧辉煌。
整个杭州的冬天是阴湿的冷。
那时我身体好的要死,不怕冻,且吃睡不误,体重120有余,可怖,若不是个子算高撑着,大概没有办法看。
我当时的脸圆的跟苹果似的。
上次回昆明翻出那张在西湖边上的照片,笑的岔气。那时我与一个乡下进城的小保姆没有任何区别。
人是不能胖的,真的,一胖呀,就显得村里村气的。
认识那男人。唤他良人。籍贯临安,做运输,有自己的车队。四十岁,离异,有一个与我一般高的男孩。
那小男孩叫我姐姐。
辈分乱了套,大家各叫个的。
他喜欢我活泼开朗,可以弥补他年轻时全力打拼而错过的缺憾。
窝在我租的房子里,小小的破旧的房间,只容的下一张床垫,那时我尚买不起一张体面的床。
我捧着数据报表,枯燥的资料,一心一德想实习结业以后留在杭州。
只是因为这样大气而有经历的男人才可以驯服我,我的心,渐渐从李瑞身上收回。
李瑞,我想我之所以离家那么远也是为了躲避他吧。
三年和三天的感情其实是一样的。
我的要求不高,我只想靠自己经营出截然不同的人生。
那人教会我很多东西。
我甚至可以操着流利杭州话去同小商贩杀价。
他带我迈进上层社会的门槛,让我明白,原来人与人是真的有区别的。
身份,地位,还有钱,这些都是差别。有的差别可以弥补,有的则不能。
交往了数月,他接了一笔山核桃运输的业务。
同他一起吃晚饭的时候,照例是喜欢的甜点,吃着吃着就嚼到硬物,牙齿咯的酸痛,吐出来一看,是枚小巧的戒指。
细细的白金上一颗小石头。22分。
当时好意外。以为是看电影,这情节本是小说或者剧本里编排出来骗女孩子欢喜的。
如今发生在我身上。
我回家照镜子。我实在没什么好。把我丢进人海,几乎找不出来。
我是小姐身子丫鬟命,喜欢风风火火的和男人一起同工同酬。
我才21,突然间有个男人冒出来说他愿意照顾我,我的人生如此定局,不再充满悬念和惊喜。还是有点不甘心。
那夜,宿夜失眠,数羊数到几十万。
第二天一早他打电话,催我下楼吃早点。
我蓬头垢面的,坐进他的车,心里惶恐而不安。
他说,想吃什么。
我说,牛肉粉丝煲。
还有呢。
或者鸭血粉丝煲,加咸粽。
呵,你真好养。他拍拍我的头。
中午他的儿子来到电台传达室找我。
他挎着我的胳膊。叫我姐姐。
姐姐,你要和我爸结婚了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继续说,姐姐,你若是和我爸结婚了,那我是不是要叫你妈妈。
我当时窒息,心仿佛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男孩纯洁无辜,读初中,不谙世事。
我拍拍他的头,说他坏。
他认真的纠正我,不是坏,是傻。
之后我带他去打保龄球。他打了六个全中,搂着我的肩膀说,其实你做我妈妈也蛮好的。只要你天天带我来打球,还有记得给我买七喜汽水喝。
我给我爸打电话商量。
其实已经是决定了。我爸极其不放心,那人多大年纪,可有文化,做事涵养如何。可有稳定工作和殷实基础。
我慌忙打断他,爸。我撒娇。
哎,老爸长长叹息,最主要的是,外乡人,我们不知道根底,你嫁的那么远,倘若将来受了委屈,身边连个娘家人都没有,你哭都没地方哭。
我不出声。
直待他亲自和我老爸通话,缓缓应答。
放下电话看住我,眼里有泪。他不动。
我迫不及待,问,我爸可是为难你。
没,他只要求我一件事。
什么。
对你好。
我别转脸孔,我不想在他面前哭。我觉得不好意思。
他符合我一切的梦想。
年纪比我大那么多,看透很多风尘清冷。做人做事大方体面,繁事化简,他珍惜我。
我觉得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好,就是他心里有你,眼里有你。事事以你为重。
一天打几个电话,有没有喝牛奶啊。记得少吃微波炉热的食物。睡觉时不要盖住头,空气不好。
都是细节的小事情。嘘寒问暖。
我的快乐和悲伤都可以和他一起分享。真好。小悲小喜,无拘无束。这本身已是一种幸福。
婚礼定在六月。
刚好我实习可以结束。
星期六我要加班。同组的人一起策划下期的文案内容。
所以前一晚他说要带我去上海我没答应。我赶不及。
早上匆匆告别。
他说,我差不多四个小时以后到上海。车队送货,我去结款。免不了和客户一起吃饭应酬。晚一点,我给你电话。
我说好。
他继续说,你若回来早记得去把你房子那边我的衬衫拿去干洗。
我说好。
然后他拍拍我的头,转身下楼。
我只当这是他无数次出差中的一回。没有任何预感。
晚上回家取了他的衬衫。
居然没有电话打来。想他喝酒应酬,醉倒了,也未理会。
星期一早上我不习惯连续两天没有他的声音,打过他的手机,居然无法接通。
那时他的电话好象还是模拟机。9字头的号码。
再打,还是不通。他不应该这个时候不开机,他一向早起。
十一点的时候,办公室电话响。
我抓起话筒,居然是他的儿子。
他第一声姐姐,叫我的惊心。
我说你在哪里。
家里。
叫你爸爸接电话。
爸爸不在。
去哪里了,什么时候回来。
爸爸回不来了。
你说什么。
爸爸回不来了。他带着一丝哭腔。
你在说什么呀,我生气了。你开什么玩笑。
没有开玩笑。爸爸回不来了。他歇斯底里的大哭起来。
旁边的人接过电话,女声,对我低沉的说,你好,我是他前妻,他在去上海的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全车四人,他坐副驾驶位置,没系安全带,两人重创,司机脑震荡,只有他,被挡风碎玻璃划断喉咙,当场毙命。
……
耳边一直回荡着小孩子的哭声,爸爸回不来了。回不来了。
电话已经从我手中脱落。
我傻在当地。
很平静的和组长告假。
然后回家整理房间。屋子里还弥漫着他的味道,枕头上还有他的头发,地板上有他的拖鞋,杯子里有他喝剩下的茶,茶几上还有他不小心弹掉的烟灰。
他出门前曾经要求我和他同去,我没答应。
然后突然有一个人告诉我,他不在了。他死了。我很难接受死这个字眼。逼的我透不过气来。
他爱我吗。
他若爱我,怎么会把我带向绝望的荒漠和痛苦的深渊?
他不爱我。
我有一种感觉,我的灵魂和我的身体可以分开。它疲惫地站在一边,漠然地看着自己的躯壳做任何事情,走路,擦桌子,洗手,扎头发,整理屋子,我的灵魂看着我的身体向木偶一样,它无动于衷。
我一直一直一直都没有哭。
我也没有去参加他的葬礼。我躲在自己破旧的房间里,不敢出门,怕见太阳。
整整一个礼拜我不吃不睡。我就那样的躺着。这是我生命里第一次和死亡发生直接的接触,而对方,是我要嫁的男人。
我很后悔在他活着的时候没有对他再好一点。
一个礼拜以后,他的儿子来敲我的门。
我同他一起打车去临安。他的墓地在老家那里。
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话。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说姐姐,我说不要说话。我想静静。
车窗外的景色一片萧条。天地尽是灰。
我买了两条他最喜欢抽的玉溪烟,和一篮子的小白菊。
径自一个人上山。
他的儿子在山下等我。
墓碑是新的,还没有来得及刷漆。
他的黑白照片,年轻时候的样子,想必这些年来他都没有新照片。他目光明澄温和,注视着这个动乱世界里被他离弃的我。
我抚摩他的脸。他在的时候我从来没有仔细摸过他的脸,他的胡茬,他的眉毛。
我用打火机烧掉了烟。那菊花摆在他的面前。
然后就那样靠着他的墓碑,一句话也没有说。
就这样坐到黄昏。
他没有变。他和年轻时是一样的。四十岁和二十岁没有太大区别。
他的发型,他的眼神,他的笑容,都是从前的模样。
他那么好。
波澜不惊,岁月无尘。
他太太告诉我,她十三岁就遇见他。十五岁就和他一起跟着跑,做小本生意,办过砖厂,包过工程,开过小饭馆。
她没有提为什么离婚,我也没有问,我不关心。
都是这样,天大的恩怨,人去了,也都化解了。一笔勾销。
我终于病倒。
胡乱之中趿拉着拖鞋去楼下打电话回家。
那时我很贫穷,没有座机,没有手机,只有一个破烂传呼。还是数字的。
公共电话的小老板问我怎么不打伞。我一回神,才发现,外面是瓢泼大雨,而我,居然没有感觉。
电话接通。是我老爸。我只说了一句话,爸,他不要我了。
我爸连夜坐火车来把我接回昆明。
的确,那个地方不能在呆下去了。我日日夜夜对着空气说话。我已经濒临崩溃。
我好长好长一段手机不能提及杭州这个城市。
我也好长好长一段时间不能和外界融为一体。
我把我的心,永远地留在他那里了。
此后每年,无论我在哪里,清明的时候我都会前往临安小县,一个人,买一篮子小白菊,两条玉溪,烧给他。他也就喜欢抽个烟,喝点菊花茶,也就这么点爱好了。
现在事过境迁。我讲叙这个故事的时候,仿佛讲叙别人的的一般。与自己无关。
如果有人问起,就说已经忘记。
直到那年我也发生车祸。冥冥之中好象是他要带我走。也许他太想念我了。或许也是怨怼我的。怪我当年没有跟随他一起去上海,可能我和他一起起程,这些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很多东西太突然了,没有道理可讲。
我再也不能把他要回。
但是我爱他,我只能在夜深的黑暗里放任自己的思绪乱飞,我只能在心地没人的角落小声地说,对不起。
甚至白天我都打起精神,脸上涂上快乐的神采告诉别人我已经痊愈,我已经忘记。我不能叫别人知道我的难过。不能叫每一个知道我的悲伤是因为他。
车祸以后我遇见他,他依旧笑容荡漾,我问他笑什么,他说,你爸要我对你好。
我觉得一股热流从胸膛直直冲上头顶,冲进鼻子和眼睛。
他拍拍我的头。我刚想说话。麻药醒了。我听见刀,锤子,还有剧的声音。
医生见我睁开眼,怕我有阴影,一块白布蒙上脸,一针麻药推进静脉,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想,我已经活的很丰富很够本。
大约四十岁的时候,我可以去看望他。
无论他在天堂还是地狱,我都会记得他的脸。
我一直一直都想和他在一起。
再也没有男人可以如他一样给我安稳的感觉。再也没有。
我此后遇见无数各式男人,也可以把手伸向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可是,那是不同的,真的不同。
亲爱,我现在什么都可以原谅。
我心中,有一个人最重,好一个原谅。多么漂亮的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