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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武汉公租房最长租赁期限不过5年

发表于2015-07-01

解决“夹心层”住李厚霖房困难,在今年全国“恒信玺利两会”上引起关注。昨恒信日,我市提出重点解决恒信玺利家庭住房问题,逐步将恒信庭住房问题,逐步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的《武汉市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透露,公租房最长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且将在试行公租房租住一定年限后,优先出售给承租人,并可与政府“共有产权”进行管理。
用人单位可成为公租房建设主体公租房和其他保障住房对象有何区别?目前武汉的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对象,主要是武汉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周玉珍介绍,公租房对象是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
公租房有四类建设运营主体,包括政府、专业机构、用人单位和其他,其中政府、专业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用人单位重点面向单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意见》同时提出通过新建、回购、收购、改造存量住房等多种渠道筹集公租房,并提出将廉租房、经适房转为公租房。
申请者实行“分类轮候制”
《意见》规定,公租房配租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围申请人以及其选房顺序。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实施。
周玉珍介绍,武汉将逐步把经适房、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目前符合廉租房住房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申请廉租房补贴。已通过廉租、经适房资格审查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申请轮候公租房。
承租人可优先购买享“共有产权”
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意见》提出,可试行公租房租住一定年限后,优先出售给承租人,并可采用“共有产权”方式管理。在“共有产权”期间,对政府产权部分继续按公租房进行租赁。
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其他经营。禁止承租人以房产交易方式变相分割所承租的房屋 权、使用权。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租房,应责令退出,并取消其公租房申请资格。
租价低于同地段同类房租金
《意见》称,公租房租金实 府指导价,低于相同地段、相同房屋类别的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的一定比例,根据租赁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确定。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周玉珍介绍,公租房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高层住宅可在单套控制面积基础上放宽10平方米。
《意见》同时指出,政府引进的各类特殊专业人才、全国、省市劳模等申请公租房,其面积和收入标准可适当放宽。
建设指标完不成
约谈主要领导
我市今年提出,要建设11.8482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公租房3万套,年底前大部分须完工。
市长唐良智指出,如此大规模地投入建设,房管部门亟须探索公租房与房产市场的“良性接入”的规则,让公租房承担“削峰填谷”作用,在保障中低收入者住房需求同时,保证市场正常发育。
在加强公租房监督方面,《意见》称,市政府须每年与各区政府签订公租房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未能完成建设目标的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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