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2006中国反洗钱报告》指出,2006年反洗钱监管工作主要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725家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对337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被查金融机构数同比增长1%,被处罚银行机构数同比增长10%,罚款总额同比下降28%。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机构数多,因此被处罚家数也占到58.61%。从处罚类别看,单纯因未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受到罚款处罚的金融机构数量显著下降,由2005年的74家下降为10家。2006年,中国反洗钱检测中心共接受本外币大额交易报告1.34亿笔。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人民币大额交易1.24亿笔,比2005年增长21.78%;外汇大额交易1023.59万笔,增长9.44%。2006年,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共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洗钱犯罪线索1239起,涉及金额约3871.3亿元;公安机关、央行和外汇管理部门联合捣毁地下钱庄窝点70多个,涉案金额约30.31亿美元。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反洗钱监管对象将覆盖整个金融领域,并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展到特定非金融行业。分析指出,特定非金融行业一般指房地产、贵金属和珠宝流通、拍卖等洗钱高风险行业。这其中房地产业是时下最受关注的一个领域,央行此举对房地产业的影响,还需要时间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