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2007-7-18 15:18:40
合肥发布消费警示:二手房交易谨防3种猫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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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pinggu.soufun.com 搜房在线评估  2007 年7 月18 日 安徽商报  

 
  许多消费者之所以找中介买卖房屋,主要就是对办理各种手续不熟悉,有些不良中介偏偏就钻消费者不懂的空子,欺骗消费者。日前,合肥市经纪人协会发布消费警示,二手房交易一定要谨防三种猫腻。 
  一、“免中介买房”广告原来是中介贴的。家住省城的孔先生急等用钱,准备将房子卖了。他在家附近见到一则“免中介买房”的广告,就按照上面的电话号码进行联系,结果对方是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业务员。“中介员工不是用这种手段骗房源吗?”孔先生看到这样的小纸条贴得满楼道都是,非常气愤。他认为中介自己都不敢说他们是中介的,证明他们心里一定有鬼。 
  二、发布虚假信息。部分中介为尽快成交赚取中介费,向买房人介绍房龄、房屋权属等情况时,往往与真实情况不一致,引发中介纠纷。吴女士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沿街商铺一套,在签订协议后,吴女士却发现广告与事实相差很大,房门宽度不够,商铺竟是小区的内部建筑。吴女士十余次与中介公司交涉,却得不到满意的答复。 
  三、中介公司明知规划却不告诉消费者。张老太经某房产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一套位于省城肥西路的二手房,并于5月底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地产经纪合同》,交付订金3000元,并约定如买方违约,不退还预订金。就在买卖双方要办理过户手续时,张老太从该房所在地获悉:肥西路要拓宽,此房在拆迁范围内。张老太急忙告知中介公司,并提出未查明是否属拆迁房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接下来的几天,她到现场查看并找规划部门咨询,都确切表明该房在拆迁范围内。随后,张老太告知中介公司不能办理过户的理由,竟遭对方恶语相加。 
  经济人协会就此提醒想购买二手房的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首先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资质的大公司,不因贪图便宜或方便选择一些不具资质的小公司。其次,在签订合同前尽量了解房屋的真实状况,有条件的可以去房产部门查阅房屋的档案,而不要轻信广告宣传。第三,交易程序要合法,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二手房交易并按实际价格缴纳税费,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往往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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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贴 princesas于2007-7-18 15:19:57 编辑过,共被编辑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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