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一开发商逾期交房被判赔偿10万
trump001 2008-03-
标签: 物业费 开发商 交房
北京一开发商逾期交房被判赔偿10万http://news.QQ.com 2008年03月26日02:55 京华时报 裴晓兰 评论69条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李女士买房近一年后,因未交物业费而迟迟拿不到钥匙,于是她以开发商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近日,顺义法院判决开发商立即交房,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李女士诉称,她于2006年8月20日与顺义区一小区的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2006年10月20日,李女士一次性付清房款120余万元。双方约定交房时间为2006年11月30日,开发商逾期交房,须每日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