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停车侵害的不只是买了或租了地下停车位的业主的利益,而且也侵害了其他全体业主的利益--因为物业对临时或长期停放在小区内地面上的车辆是收取费用的,但按规划或物业的说法地上没有停车位(尤其是道路两侧),那么地面就是全体业主休闲和通行的公共用地,现在物业拿这些地面来停车收费,以牺牲全体业主的休闲和通行方便、小区的整体容貌来赚取自身利益,这可是一个原则问题,如果大家对此熟视无睹的话,会日益助长物业只为自身谋利、不为大家着想的扭曲思想的。
根据此前的物业的一系列做事方法,日益验证了一个事实:物业的管理充满了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几乎看不到专业性,尽管有时想对业主表达善意,但没有相应专业和人性化的服务与其统一,也显得浅层次和随意,让人感觉不知其可、不知所云。
在此情势下,如果大家希望建立和谐的小区、花钱得到应有的服务水平,只能采取两个措施:一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形成对物业的监督、约束与制衡,随时纠正其错误做法,帮助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二是更换物业公司,找一家专业化水平更高的物业来为大家服务。其实要实现第二个措施,还是要先实施第一个,即建立业主委员会。
同志们、“难友们”,现在是大家团结起来,聚集起来,筹划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了,个人的力量在目前的社会已经日显微弱,小区的建设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每位业主的切身利益维护离不开集体的力量,业主委员会就是每位业主的“娘家人”。在此呼吁咱们小区内的有识之士勇敢站出来,有智的出智,有力的出力的,有什么的出什么,尽快迈出筹建业主委员会的第一步。尤其希望小区内如有相关专业人士,或有相关专业亲威朋友的业主,在筹建业主委员会的关键时刻积极发挥作用。
以上看法和建议,请业主朋友们多思考和指正,更欢迎大家的实际行动参与。。。
版主同志能否以什么方式将这个话题尽量周知各位业主,以引发进一步深入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