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政策调整让加工企业日子不好过
(2004-01-20)
在首届中国加工贸易研讨会上,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代表普遍建议,对采用进口料件的深加工结转税收实行退税优惠或不征不退。
2003年10月13日,一直被海内外高度关注的出口退税机制改革问题终于因国务院的决定一锤定音:自2004年起,中国出口退税率平均水平将降低3个百分点。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汪健辉说:“这3个百分点将使诺基亚中国2004年的生产成本增加8亿美元。”东莞市外贸局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由于深圳市出口退税周期较短,东莞的很多加工贸易企业甚至专门跑到深圳去出口。”由此可以看出,出口退税的数额和滞后时间对于加工贸易企业能否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多么关键。
虽然出口退税率下调总体上使加工贸易企业出口成本增加,但影响的程度轻重取决于企业产品利润空间的大小。来自深圳经贸局的一份分析材料显示,深圳市加工贸易出口之首鸿富锦去年1至11月出口达57.91亿美元,预计全年超过60亿美元,其中退税率下调4%的出口产品涉及40亿美元,退税率下调2%的出口产品涉及20亿美元,预计至少增加成本3亿至4亿元人民币。在深圳市加工贸易出口排名第五位的三洋华强经过细算,政策调整后将增加企业成本2500万元人民币,影响利润率25%以上。当前IT产品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许多企业利润率比较低,只占产值的3%至5%左右,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这类企业影响很大。塞格日立以2002年出口1.1亿美元计算,退税率下调将增加其成本4700万元人民币,占利润率约为10%。
“我们企业都希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能够享受退税优惠或不征不退的政策。”汪健辉说。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王继先指出:“从出口加工区的管理层面来说,“机电产品特别是电子产品到2005年进口关税将变成零,我国对进口关税保税的监管将逐渐失去,而对仅有的增值税的退税如果能够做到及时、足额,我国保税监管的管理成本将大大降低。”
一些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议,制订来料加工业务使用国产料件的税收优惠,以解决来料加工中存在的国产料件海外“一日游”问题。
尽管有关专家指出,加工贸易中国产料件使用率的提高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但依据我国加工贸易政策,来料加工业务使用国产料件不能享受退税,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湖北省商务厅人员表示,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原本会使用国产料件的企业也转向全部进口加工所需的投入品,还有的企业为了享受退税政策,先把国产料件以一般贸易形式出口到境外,然后再进口到国内,开展来料加工,这种国产料件海外“一日游”现象正是加工贸易界中间品本地化率不高的症结所在,也影响了加工贸易发展的辐射效应。如果能够尽早制订较完善的鼓励使用国产料件的税收政策,如对来料加工业务中使用国产料件部分予以退税,则将有利于加工贸易国内配套产业的发展。
“商务部将尽快解决关于深加工贸易结转和利用当地原材料退税的问题。”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对记者表示,商务部将进一步研究如何协调加工贸易中税收、监管等方面问题,从而加大加工贸易企业产业链条的延伸,顺利实现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据悉,廉价的劳动力、优良的投资环境使我国在改革开放后20多年内快速发展为世界加工贸易大国,加工贸易为我国带来的进出口总值已由1981年的24.8亿美元发展到2003年的4047.8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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