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荣丰2008物业公司停止收取业主 费用政府解答的实录
- 发表于2014-03-05
当然不会交了,我本人这次和物业死磕到底。
- 发表于2014-03-06
呵呵,向业委会致敬,向张老师致敬
- 发表于2014-03-12
荣丰物业就是垃圾,小区环境弄得像垃圾场自己还有脸收钱,7号楼楼长李威阳就是一个流氓,一个是社会的边缘人员,都不会说人话,就会给业主断电、断水,这种人怎么还能有工作!像这种流氓人渣老天会收拾他们的!我就是一名业主,我是用真是身份办的一卡通投票!每一份投票都是们的真实意愿!把这帮垃圾、流氓赶出荣丰!
2014年3月2日在与西城区房管局王局长、物业科张科长广外街道办事处袁志副主任与五位业主代表座谈会 ?xml:namespace>
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及业主大会决议合法性问题:
广外街道办袁主任:广外街道办一直 关注荣丰小区业委会的成立以及业主大会决议的程序上的合法性,对于业主更换物业公司不作干预。从程序合法性上来看,业委会在选举到备案到临时业主大会,广外街道办一直给予了 和支持,并给予了相关的指导意见,以上程序结果并最终于2012年12月26日在广外街道办备案认定,从法规上来看具备程序合法性。
关于交接期物业管理费以及停车管理费:
房管局张科长:从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来看,他明确表达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停车位租金,比如物业公司自有产权的地下停车位,需要缴纳。如果是公共区域的停车费,如临时停车费,业主可以选择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