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政府表达我们的心声;那么多郊区小产权的非法房产不去处理,限制.比经适房更便宜,占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还有分给国家职工的所谓房改房,几万就买下来了,不是可以随便出租转卖吗?!而我们的经适房当时依法签合同取得房产权,理应受到民法,合同法,物权法的保护,北京市经适房管理办法不应与上述法律相抵触!!!

请看天通苑对[北京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出台的看法!http://www.tty.com.cn/view.asp ?artiid=20010-<581字节> 经济野猪 2007-10-7 9:39:10(1625次点击)
http://www.tty.com.cn/view.asp? artiid=20010 建议大家可以看看天通苑的那些人是怎么说的,想的,毕竟我们都是经济适用房的业主。-<160字节> huang3211 2007-10-8 16:19:26(247次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