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房产商偏偏要选择做强盗呢?房产商可以不做雷锋却不应做强盗
任志强说,“市场经济无雷锋”。表面看来,这个观点好像并没有错,因为商人谋利是天经地义的,商人的确没有义务将房子白白地送给老百姓,的确无须像雷锋那样一心只想着他人。换言之,房产商可以不做雷锋,可问题是,除了雷锋还有普通人可以做啊,为什么房产商偏偏要选择做强盗呢?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大多数民众的财富已经或正在被房产商及房产相关利益群体掠夺,而且,这样的掠夺还在延续,很多善良的民众仍然在心甘情愿地拱手送钱给房产商。
目前,房价畸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在市场高位下买房,待房价大跌时,购房者必将有较大的损失,这与我们在遇到劫匪时主动送上自己的财物是没有什么区别的。遇到劫匪时,我们有选择顺从或是抗拒的权利。拱手送上自己的钱物有可能避免受皮肉之苦,可失去的却是做人的尊严,并且助长了邪恶;如果我们选择抗拒(视能力及形势而定),则尽管有可能受到伤害,却能够维护自尊及正义。
随着房价的下跌,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甚至是全家辛苦多年的积蓄变成了一套甚至是半套房子,而之所以有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房产商将利润率定得太高,就像无锡水危机时花30元买一桶原本卖5元的水、非典时期花20元买一只原本只卖1.5元的口罩一样,完全是在盲目需求心态趋势下而发生的非理性购买行为。如果按任志强的逻辑,政府对水危机时的水、非典时期的口罩都不应该进行价格控制,因为,这些相关行业的经营者都可以说其自己的利润空间是正常的,是受供求关系所影响的。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商人通过正当的途径获取利润是可以理解并将为大多数人接受的。可大多数房产商却是通过买通腐败的官吏、拿到便宜的土地、套上银行的钱、低价拆掉别人的房、占用建筑商的钱盖房、高价缩水卖给买房人、最后再克扣上民工的工资等来获取暴利。在此心态的驱使下,大多数房产商贪得无厌、欺诈民众、为富不仁的嘴脸暴露无遗。
在房产市场仍然处非理性状态的今天,我们不奢望房产商做雷锋,也很难奢望房产商遵纪守法,以正当、合法的途径来获取应得的利益,我们只希望房产商不要去做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