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明天(5月11日)38号楼和50号楼要交房啦~

发表于2011-05-10
收房时需带入住通知书原件, 已交房款、税费的票据原件,业主有效身份证件正本、本人及同住人员一寸照片各1张。代办产权手续需带 已交房款、税费票据原件,如已领购房 ,需带 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合同原件,身份证如本市居民复印件下反面同一张A4纸上,需4份,外省居民,需身份证印件(好像是要彩印的)各暂住证复印件(不是必须)。如果在期限内办理收房能免两个月的物业费(比如说10号-15号集中收房,超过15号就不给延期补偿了))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