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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对明日业主会的书面简单发言(今日的供暖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Posted:2006-11-15 13:31:58    只看该作者
对明日业主会的书面简单发言(今日的供暖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楼主
我现在所在的地方白天是一片蓝天,万里无云,听说北京现在也是,没了前些日子的风。北京今天不算冷,所以正式供暖的第一天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我想,我们是幸运的,因为假如今晚温度很低而供暖没有赶上的话,可能会产生一些麻烦。 

虽然这几天不见得出现什么激化的矛盾,不过过几天呢,几个月呢,因为我们遇到了太多问题,没有解决的问题,而新的问题层出不穷。

我感到这些是因为参加了前一个晚上的业主委员会发起的一个业主的幼儿园的会,那个会是我正式参加的第一次的全体的正式活动,更加让我看到了这个论坛的争议后面的我们的小区的鲜活的问题。我觉得,既然问题很多,我们可能应该先搞清楚解决问题的方式和程序,这样,对其他的问题就能够容易的解决。

以我个人了解到的和感受到的,我不认为小区中的任何一个问题是不能得到解决的,因为基本都是常规的问题,没有超出其他小区所遇到的范围,而此类事宜,可以说都能找到解决的办法,所以理论上,我们遇到的问题都是应该可以解决的。

小区现在的问题列出来会有不少:

1、水污染
2、长城物业
3、华特物业
4、供暖
5、私搭乱建
6、高压线
7、开发商
8、安放措施
9、凤凰卫视和其他有线电视数字电视
10、移动信号增强建设
11、居委会
。。。。。。。。。。。

我肯定是挂一漏万的,如果按照这样列下去的话,我觉得,影响了1300户居民中的任何十分之一的居民的问题都应该列出,所以,我们的问题很多,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以后会有新的事情,我们怎么知道是否有市政工程在我们的西侧或者周边出现,新的地铁新的公路等等等等是否今后成为我们的新的话题都很难说

因为,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的发展简直太快了,不可预期的因素的增加是肯定的。

我不知道大家对小区的感情如何,我想应该都是不错的,我也很幸运能够生活在这个小区里面,能够与大家为邻,入住这里的2003年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年之一,我是最早入住这里的,在这里建立了自己真正的家,从哪个角度来说,我都是不大可能离开这个小区的人,我想,大多数的大家都是这样的感情,我们很爱我们的家园。

但是我们确实遇到了问题,而且果然出现了我最不想看到的事情,就是,具有同样权利的我们大家,发生了一些分裂,我觉得对于外部的压力有多大,都是没有什么值得心痛的,而同样是小区主人的小区居民发生不好的事情确实是悲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远亲不如近邻,有什么分歧都不是大不了的事情,但是真要是发生感情的不和,对谁都不好。

如果让我阐述自己的观点的话,我觉得,我认可业委会作为我的合法代表,如果我和业委会或者业委会的成员有分歧意见的话,我会试图沟通,但我同样认可业委会的决定是我个人的最终决定,有特殊的情况我有不同处理的话,我会知会业委会。

我真希望大家能够向我一样感谢业委会和业委会的成员,因为他们目前不但付出的是时间和精力还有很大的个人风险。如果有不同意见的话可以按照程序来处理,甚至在下次改选的时候能够作为反对方与现任业委会进行竞争,虽然我认为业委会的决定是我的决定,但我不是说他们说的就一定是对的,我们大家可能都早就不喜欢了一种声音的组织体系,我相信业委会及其成员也没人想搞一言堂。

甚至可能在更多的沟通的时候,大家不必简单的客套,直接谈论意见的分歧,将是更好的结果。比如,如果下次我有和魏老师、李老师或者其他的业委会成员沟通的机会的话,可能我会直接指出一些目前不是很妥当的决定,我也不认为他们会打击或者压制我,因为我真的很幸运的是,我们有这样优秀的业委会成员。

我从李老师组织前几天的业主聚会和魏主任的发言可以看到他们的赤诚的心,也能在其他的不同意见的邻居们的言论中看出一些对他们的疑惑或者说其他的想法。但是我确实很高兴我们的邻居都是愿意承担的,都是愿意为了我们小区的未来和过去发挥作用的,所以,我也想发挥自己的作用。

我现在指出几个我目前没有在BBS上看到的一些可能关乎当事方的一些东西

1、业主不向长城物业交纳应缴物业费是否面临法律风险,这个问题我单独和魏主任探讨了,但是时间太紧没有说深,以我对本地法律的认识,我只能说,如果面对法律,欠缴业主可能没有太大胜算,虽然我们可能有反制长城物业的其他手段,但那是另外的事情,如果只是此事的话,我们可能会有麻烦,

我是这样做的:首先我正式的告知了长城物业,我欠缴的费用是去年的供暖和今年的物业,我暂时是不会交纳的,因为我希望贵方可以和我们商讨其他的问题,但是我承诺此费用我必将交纳,因为正如以往一样我不会欠物业的钱,而这个钱和服务我是基本认可的,但是因为我们有别的纠纷,我希望先搁置,私下要求暂时不要起诉我,因为我不想在中国有任何此类法律纠纷记录,客观的说就是我从来不会因为个人的财务纠纷上法院,所以我告诉长城物业,我试图跟你们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本月底,或者延迟到今年底,我会按照承诺给钱,是否其他事项有了解,就不是我的必要条件了。当然这是我的个人原则,不是说希望大家这么搞。

我只是想和大家探讨,长城物业如果真的起诉我们,在这个官司本身我们有无胜算?

再有,我告知了魏主任和李老师,我知道他们个人现在面临的风险很大,希望能够用更多的法律手段保护他们,也希望有法律知识的人从这个角度对业委会成员的保护提供更多帮助。这些问题公开探讨就不方便了,我只是希望我们研究小区中的业主们的潜在法律风险。因为大家都不会愿意去打一场必输的官司。

2、关于长城物业:先说说个人认为的长城物业本身遇到的法律风险,我们已经发现了一个170万的问题,其实如果仔细查阅或者研究,我相信我们能找到很多长城物业的问题,其实两周左右前的一个中午,见到了冬禾老师和一些正在准备和海淀区有关部门处理水污染事件现场办公的业主代表,随便聊的沟通的时候,我提到了一个问题,冬禾老师说目前好像没有人提过的,希望我写出来,我在此也说一下,物业和我们肯定都会有侵犯对方权利的事情出现,而找到物业的更容易些,大家知道,目前我们的地下车库开放了,而好像关闭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如果长城物业没有找到足够支持自己的理由的话,那么关闭我们两年的车库是对我们利益的很大侵犯,我们可以追究的很多,如果以个人名义的集体诉讼的话,我觉得可能会判长城给有车业主退赔两年的损失费用,这个可多可少,但是足够补偿我们两年的物业费了

关于此的长城物业的软肋很多,如果真要剑拔弩张的走这条路的话,我觉得倒是长城面临的问题会更大,当然,我不知道我们小区业主欠费到底有多少,如果都象我似的最多也就是一年的费用,那么问题就不大,搞不好长城要赔的钱多于此数,估计如果是这样,不想走向法庭的是长城。其实我还有其他的一些想法,并且和其他的了解法规的朋友探讨,觉得是可行的,但是这里是公开地方,这些可能是秘密武器,我觉得也就不说了。

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可能是大家比较容易想到的选择并且被认为是合理的,但是我本人其实并不是很赞同。当然我也不是说要用那些不能见光的办法,那是我最最讨厌的,我也不愿意使用,我只是说我们通过公开的方式应该也可以不必到法庭解决问题。但就需要我们,做某些让步,当然,同时我们也要求矛盾方,也让步,我们公开的谈论一下必要的条件,做到双方的基本大体满意。

我说这些是因为,一周前的一个晚上,我到长城物业与在场的闫经理探讨了一些问题,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我觉得,长城物业是有可能跟我们好好谈谈的,只是现在,可能因为某些矛盾,我们和他们没有一个谈判的渠道和机制。大家的公函往来,甚至是律师函,不会很容易促成直接的沟通。

我个人是很感谢长城物业三年来为我和我的家人提供的服务的,经过我的接触,我个人对长城物业的工作人员是十分尊敬的,我想,是不是最终打官司或者别的方式,大家互相尊重可能是一个比较好的前提。一个小时的沟通很短,但是我获得了很多的信息,我也把闫经理看做是私人的朋友,虽然公开来讲,他可能会告我,或者我可能告长城物业,但是私下里,我认为我们已经能做到直接沟通。

对于我们这些业主来讲,我们是这个小区的主人,而长城物业是为我们服务的,实际上在小区里面,他们是外来的人,外来的人为我们进行服务,虽然有不尽人意之处,但对于他们只是尽心的工作,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我相信他们谁也不是想来和我们制造麻烦的,谁也不是主观上想让我们不快乐。

但客观的事情是,目前,小区里的各方可能都不快乐,这个问题很严重,我们既然大家都主观上想高兴的过日子,为啥最终搞的都不快乐,甚至不欢而散呢,这个问题我觉得我解答不了,而且也很难在已经有的其他的小区中找到答案,因为小区和物业的矛盾可能是贯穿我们周边环境的很大的问题。

所以象我最开始说的那些具体问题我都不觉得是问题,而这个大家都不快乐的问题我觉得反而是严重的问题。

而且我估计我们跟华特物业也会产生矛盾,一年或者几年后可能还会面临其他物业的问题,这样的事情如果不找到好的解决的合理渠道,难道每次都要这样法律相见吗?

我的时间不够了,先说这些,有机会愿意更多和大家当面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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